菜单标题与命名准则
为了与其它应用程序保持一致,创建菜单时遵循所确立的命名准则是一个办法。
设置 Caption 属性
为菜单项进行标题赋值时,应当尽量遵循下列准则。
- 菜单中项目名称应当唯一,但不同菜单中相似动作项目可以重名。
- 项目名称可以是单词、复合词或者多个词。
- 每一个项目名称都应当有一个用键盘选取命令的、一个唯一的记忆访问字符。访问字符应当是菜单标题的第一个字母,除非别的字符更易记;两个菜单标题不能用同一个访问字符。关于指定访问键与快捷键的详细信息,请参阅本章前面的“用菜单编辑器创建菜单”部分。
- 如果命令在完成之前还需要附加信息,则在其名称后面应当有一个省略号(…),比如显示一个对话框的命令(“另存为…”,“首选项…”)。
- 项目名称尽量简短。如果要使应用程序本地化,那么,在外文版中字词长度会增加将近百分之三十,这样也许没有足够空间列出各个菜单项。有关应用程序本地化的更详细内容,请参阅“国际发行”。
菜单命名约定
为了使代码更可读和更易维护,在菜单编辑器中设置 Name 属性时遵循已确定的命名约定是一个好办法。大多数命名约定规则都建议用前缀来标识对象(即,对菜单控件用 mnu),其后紧跟顶层菜单的名称(如 File)。对于子菜单,其后再紧跟该子菜单的标题(如 mnuFileOpen)。
详细信息 有关所建议的命名约定的示例,请参阅“Visual Basic 编码约定”。